新古典主义
新古典主义风格作为一个独立的流派,最早出现于18世纪中期开始发展与建筑装饰设计界以及家居设计界。具有浪漫主义元素的巴洛克风格和洛可可风格风靡于17世纪和18世纪,使得室内造型设计中结构性早已脱离了正确轨迹。而新古典主义的出现,正是对巴洛克和洛可可风格艺术轻快、感伤和浪漫的一种反抗,同时也是为了再次将古希腊、古罗马风格艺术作为一种信念。新古典主义风格,在对传统风格的改良简化的同时,保留了古典主义风格作品的高贵典雅的气质,在那一时期很快被人效仿并在欧洲家居文化中独树一帜。18世纪90年代之后,新古典主义风格更倾向于单纯和素雅庄重。
新古典主义风格,风格上一之前的那几种大不相同,主要以古典基调作为主要倾向点,室内设计在线条方面也从巴洛克和洛可可风格中的曲线曲面改回成了直线。造型方面很注重古典艺术的形式的完整及雕刻版的造型,不追求奢华大气,追求高贵典雅,庄重和谐。建筑方面,装饰柱再次出现在家居装饰中,墙面划分为矩形,建筑风格精美庄重,线条简洁明快,造型优雅轻快,利用传统美学法则将现代材料及结构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营造出了端庄,高雅的艺术美感及效果。
可以说,新古典主义风格展现出了古典与现代的双重审美效果。做为新古典主义风格,其最主要的表现手法就是形散神聚,造型设计方面只追求神似而不是刻意的去模仿,或者是复古。对于室内的装饰品,会选择一些具有古典气息的家居、设备以及陈设品,用以营造古朴且文艺气息十足的环境氛围。在色彩搭配方面,常见的颜色多为白、金、暗红及黄色,用以作为室内装饰的主色调,尽显低调的奢华。高雅的底蕴、开放的姿态、尊贵的精细则是新古典主义的精华所在。